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4(2018年5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韶武)食药监食罚[2018]17号 |
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客隆惠民店经营重金属超过食品安全标准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客隆惠民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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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重金属超过食品安全标准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1、免予处罚;没收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2018.5.29 |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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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韶武)食药监药罚[2018]3号 |
皮小容私人诊所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皮小容私人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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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的规定:没收所查扣的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尚未履行 |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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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韶武)食药监药罚[2018]4号 |
沈志贤私人诊所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沈志贤私人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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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的规定:没收所查扣的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尚未履行 |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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